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371户(个人消费及经营性贷款类)个贷不良资产处置机构选聘征集公告

时间:2025-08-14 来源:湘江资产

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1371户(个人消费及经营性贷款类)个贷不良资产处置机构进行选聘,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处置机构参与本项目选聘。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1371户(个人消费及经营性贷款类)个贷不良资产处置机构

1.2选聘人: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选聘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预算:处置费用率不超过处置回款金额的42%(其中基础处置费率不超过32%)。

1.5资产项目概况:

本项目资产包内共1371户,债权本金117,891,279.60元,利息3,339,104.5元(暂计至2024年9月30日),本资产包原始债权合同不适用约定管辖/协议管辖,适用法定管辖原则。

债权金额分布情况如下:

未偿本金区段

户数

占比(%)

2万以内

257

18.75%

2万-4万

326

23.78%

4万-6万

224

16.34%

6万-8万

145

10.58%

8万-10万

107

7.8%

10万以上

312

22.76%

总计

1,371

100%

债务人逾期情况分布如下:

逾期天数

户数

占比(%)

0-1年

66

4.81%

1-2年

1305

95.19%

总计

1,371

100%

债务人年龄分布情况如下:

年龄区间

户数

占比(%)

21-30岁

105

7.66%

31-40岁

518

37.78%

41-50岁

444

32.39%

51-60岁

269

19.62%

61-70岁

35

2.55%

合计

1,371

100%

债务人地区分布情况如下:

地区

笔数

户数

户数占比(%)

广东省

1047

597

43.54%

湖南省

206

120

8.75%

广西壮族自治区

145

63

4.6%

四川省

136

80

5.83%

河南省

89

47

3.43%

湖北省

88

45

3.28%

江西省

87

48

3.5%

重庆市

64

50

3.65%

山东省

52

44

3.21%

云南省

46

22

1.6%

福建省

45

29

2.11%

贵州省

39

33

2.4%

河北省

31

20

1.46%

吉林省

31

23

1.68%

江苏省

29

27

1.97%

黑龙江省

29

23

1.68%

浙江省

27

16

1.17%

陕西省

26

16

1.17%

安徽省

24

21

1.53%

内蒙古自治区

15

13

0.95%

青海省

9

2

0.39%

辽宁省

8

8

0.58%

山西省

7

7

0.51%

甘肃省

6

6

0.4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

3

0.22%

宁夏回族自治区

3

2

0.15%

上海市

2

2

0.15%

天津市

2

2

0.15%

海南省

2

2

0.15%

总计

2,298

1,371

100%


1.5服务内容:

处置机构接受湘江资产的委托,对标的资产包内的债权依法合规开展处置工作,实现债权的有效回收。自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至签订正式《委托处置协议》期间,债务人已偿还的以及已与选聘人达成分期协议的,债权将从最终委托债权清单中剔除,且不计入委托处置收入。

1.6服务期限:6+6+12个月,到期后双方另行协商。(最终以合同为准)。

1.7公告发布媒体:《长沙湘江资产官网》http://www.xiangjiang-amc.com/;

二、处置机构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律所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2025年2月-8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2025年2月-8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2025年2月-8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2025年2月-8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被授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2025年2月-8月)在处置机构的社保证明;;

注:处置机构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处置机构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处置机构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4)处置机构若为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拟任主办律师均须无违法违纪行为及被处罚等不良记录(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截图或行业协会、司法局近三个月(2025年6月-8月)内开具的证明文件);且律师事务所及拟任主办律师与选聘人无利益冲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允许分所参与选聘,但不允许总所和分所同时参与。处置机构若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所提交的响应文件需加盖总所印章。

2.2特定资格条件:

(1)处置机构若为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有满足需求的律师团队(提供不少于5位具备律师执业资格的律师),且其中拟任主办律师应当具有3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含年检页),执业时间以律师执业证书上载明的时间为准,且律师执业证上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处置机构若为专业催收机构,应依法登记注册,成立时间不得少于1年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相关的催收服务;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有满足需求的催收团队(提供不少于5名具备催收经验的作业人员),应提供其作为处置机构员工社保缴纳证明和系统催收记录等证明材料;

注:以下“受银行委托逾期告知”、“受银行委托对信用卡逾期账户进行提醒”、“银行账户缴还款提醒服务”、“代理银行卡调解”、“欠款提醒”,“代理银行卡调解”、“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银行委外业务信息咨询”、“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计算和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对信贷逾期户及信用卡透支户进行催收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信息咨询服务”字样视同包含有催收服务经营范围。

(2)处置机构近三年(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36个月)有过金融机构或地方金融组织信用类个贷处置的案例,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委托/服务协议+收款凭证或带有律师团队名称的调解书/判决书印件(可隐去涉密信息)。

(3)处置机构有与个人不良贷款处置相关的管理制度;

2.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成员资格需满足以上2.1、2.2款要求,成员均需提供资格条件证明。业绩案例可提供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处置机构公章。

三、选聘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处置机构(于2025年8月14日—2025年8月21日止,每天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资料(一式二份,胶装成册)到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8楼D座)报名,本项目接受网络报名,处置机构可将资格条件资料扫描件电子档发送到392281991@qq.com;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2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8月22日9:00(北京时间)

3.3资质预审通过后的处置机构向选聘人提供盖章的《保密承诺函》、《廉洁承诺函》后,即可办理选聘文件获取手续。

四、特别说明

1.处置机构提交的全部资料不予返还。

2.自2024年9月30日至签订正式《委托处置协议》期间,债务人已偿还的以及已与选聘人达成债务重组的债权金额将从最终委托债权清单中剔除,且不计入委托处置收入。

3.若同一批次多个选聘项目进行处置机构选聘的,每家处置机构(含联合体)最多为1个选聘项目提供处置服务。若出现单一机构超过1个选聘项目评分结果均为最高的情况,将根据其评审得分最高的选聘项目确定中选项目,剩余选聘项目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延下一名处置机构。

如处置机构在本项目中得分最高,但因在其他项目中被确定为中选机构,则在本项目可作为备选处置机构。

4.处置机构应使用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个贷管理系统进行处置作业,接入方式和费用标准可咨询联系人进行了解。

、联系方式:

选 聘 人: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13975117075

邮    箱:amc-gdxp@xjjt.com.cn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中心二期T1栋39-40层

选聘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群、周严韧龙

电    话:0731-84310782

邮    箱:392281991@qq.com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8楼D座

异议、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湘江集团纪检监察中心:0731-81868715、xjjt-jjjc@foxmail.com

网络举报平台:

湘江资产监察审计部:0731-89945731、amc-iad@xjjt.com.cn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中心二期T1栋39层

责编:梁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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